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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视频会议室修缮工程公开邀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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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装处  发布时间:2023-01-09 16:47:48 打印 字号: |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视频会议室

修缮工程公开标函

 

我院审判大楼五楼视频会议室于2008年投入使用,目前墙壁软包褪色,大部分设备老化、功能落后且偶发故障,无法满足日常多功能会议工作需要,现需视频会议室进行修缮升级改造,修缮工程具体详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标的控制价49.1765万元现采用公开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邀请具有本项目施工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竞标望接到此函后,按我院相关要求,尽快编制投标报价,并按本函要求的日期到我院参加竞标。为使该项目招标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邀标时间

1、领取时间:202319 日至115 18时止。

2、开标时间:2023116 日下午1500

3、开标地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

二、标有关事项:

1、收到此函后,对本项目《邀请招标函》若有疑问,请在2023年115 日前与我院本项目联系人联系。

2、该项目质量要求:本项目采用的材料品牌和质量指标必须符合招标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质量标准,并按规范的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质量要求为优质,保质期限1年,期间若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及因施工需要破损的,中标施工方要无条件进行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参加竞标单位要依据国家工程造价的相关定额标准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进行报价,投标竞价在保证工程质量优质的前提,采用综合评标法

4、项目工期具体时间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包含消防管道的改造工程。

6、投标要求:投标人领取标书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待项目正常开标后退还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围标、串标,所提供投标文件中若存在有关规定的无效标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标,所投标无效。若经审查认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书》编制好后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经办人签字盖章,装袋密封后自带至中院会场交于相关负责人,待参加投标单位到齐宣布开始后,由中院工作人员当场公开开封宣布投标情况。招标将由中院参会招标的人员进行评标,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

 

联系人:梁爱芳     电话:13950305827

        刘文坤     电话:13003882494  

        杨小波     电话:18850771872        

                            

 

        行装处

2023年1月9 日

 

 

 

 

 


 
来源:行装处
责任编辑:行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