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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福州中院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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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01 15:00:29 打印 字号: | |

2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2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詹强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郑敏、林菁菁、黄莹、黄宜奋、李学鹏、张莉珍、高巧燕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伟光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勤民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石文玉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榕生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朝晖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方俊民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干部处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