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詹强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郑敏、林菁菁、黄莹、黄宜奋、李学鹏、张莉珍、高巧燕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伟光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勤民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石文玉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榕生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朝晖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方俊民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