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下,福州中院联合莆田中院、南平中院、宁德中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平潭法院,召开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聘任大会,聘任54名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詹强华,莆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永煌,南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宁德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松涛,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平潭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东海出席会议。福州市人大代表薛丽丽、福州市政协委员王孟英受邀出席会议。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彤主持会议。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两级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福州中院林彤副院长介绍了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聘任工作的有关情况。
詹强华副院长宣读了《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名单》。
与会领导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向到会的10名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代表颁发了聘书。
省法院王珩专委表示,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召开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聘任大会,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新形势下推进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生态环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各位技术调查官与全省法院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人员勠力同心,笃行不怠,共同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长足发展。
一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坚决扛起司法职责担当。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美丽福建建设的政治责任,积极回应辖区生态保护工作需求,确保技术调查官制度行稳致远,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
二要聚合智力,增强引擎,力争释放最大制度效能。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建立对于丰富环境资源案件专门性事实查明方法、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水平意义重大。全省法院要促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实”字为先,推进制度运行;坚持“专”字为要,提升审判效果;坚持“诚”字当头,做好工作保障。
三要强化沟通,密切协作,汇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全省法院要以技术调查官为连接点,完善机制,搭建平台,进一步深化与行政机关、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的交流协作,共同筑牢美丽福建生态安全屏障,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回应生态环境审判工作需求,今年2月,省法院下发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广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示范省的意见》,正式启动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专家库组建工作。本次聘任大会的举行标志着这一制度在福建法院全面落地和推广。经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审核筛选,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本次共聘任54名技术调查官,覆盖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土、海洋、土壤、矿产、水利、生物、化工等十一项生态环境专业领域。此举必将有效助力法院破除专业知识壁垒,推动生态环境审判质效实现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