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中院审监庭与连江法院深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践行为民办实事初心,助力服刑人员在三日内履行完毕财产刑,实现“一趟也不用跑”,展现了“福州法院速度”。
福州中院审监庭接到辖区监管单位反映,某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积极参加劳动,欲将其多年累积的劳动报酬用于履行财产刑。
在收到监管单位反映后,审监庭当日即与连江法院沟通,连江法院执行局当日即审查。经协调,监管单位于第二日即顺利帮助服刑人员将其劳动报酬转至其家属的银行账户,打通了钱款流转障碍;连江法院执行局则特事特办,于第三日指导远在湖南的服刑人员家属通过线上缴纳,省去了服刑人员家属往返奔波的不便。至此,从该服刑人员提出履行财产刑意愿到连江法院执结仅仅用时三日。
“一趟就好”财产刑便民执行机制,是福州中院落实能动司法理念,践行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帮助当事人实现“一趟就好”甚至“一趟也不用跑”,大大便利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所需,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下一步,福州中院将继续深入探索财产刑跨域便民缴纳机制,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