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到福州中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全体在家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宣讲会。
宣讲会上,欧岩峰副院长结合自身学习感悟和工作实际,提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重点抓住“七个深刻学习领会”:一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二要深刻学习领会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三要深刻学习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四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五要深刻学习领会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六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七要深刻学习领会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使命。
欧岩峰副院长强调:福州法院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谋在先、走在前,原原本本抓学习,认认真真抓宣传,扎扎实实抓贯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福州法院落地见效。
欧岩峰副院长指出,要抓学习
坚持同心共议,结合实际开展好全员培训,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宣传宣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同频共振,通过开言路、建平台、教方法等不同方式,让广大干警从“被动听”转变为“主动议”,真正发挥好领导带头、干警参与的良好效应;坚持同向共进,注重用好福州独特的红色资源、法治资源优势,丰富学习载体活动,努力把规定动作做出色,自选动作做出彩。
欧岩峰副院长要求,要抓落实
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强化政治建设,推进品牌集成。一是“共研式”推动,优化共商共议的具体形式,发动广大干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凝聚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的强大合力;二是“项目式”推动,确保各项品牌、各项工作按节点推进、按步骤实施,要主动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行见效;三是“融合性”推动,把握好形式与内容、局部与全盘、当下与长远的关系,把握好学习与落实的相互关系,努力实现学习贯彻与推进工作“双提升”,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欧岩峰副院长指出,要抓当前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扎实做好年底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既定目标和部署安排抓好落实;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省委精准防控的要求,因时因势调整工作方案和措施;要牢牢掌握执法办案主动权,加快办案进度;要抓紧做好年底“两会”报告起草、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和关注事项办理等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要围绕省法院“着力争先竞位、强化品牌集成、务求实干实效”工作要求,把回顾今年和谋划明年结合起来,为做好新一年工作打好底、起好步。
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宣讲、培训、调研落实等工作,持续掀起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抓牢抓细年终执法办案等各项任务,筑牢政治忠诚,坚定奋斗方向,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努力为做大做优做强省会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与会同志们纷纷表示,欧岩峰副院长的宣讲报告既有重要的政治辅导,也有全面的工作部署,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埋头苦干、奋勇前进,着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宣讲会前,欧岩峰副院长一行还到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实地调研,并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