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时代,电商购物平台给大众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足不出户就能购置各类商品。而各个购物平台也时常给出各种“薅羊毛”的优惠,令大家心动不已,控制不住“买买买”的小手。近期,台江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薅羊毛”而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小王是某线上超市的常客,用自己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在某线上超市注册了三个账号,经常采购各类临期打折商品。2023年2月小王的账号出现“相关账号取消订单过多”的异常提示,小王多次与平台客服交涉,下单功能仍旧被限制。小王要求该线上超市恢复其正常下单功能遭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就购物平台限制用户账号下单是否合理产生争议。小王认为某线上超市在没有任何原因和数据做为证据的前提条件下对其账号实行限制行为,侵犯其人格尊严和合法购买商品的权益。某线上超市则认为小王违反用户服务协议,注册使用多个账号,经常异地下单购买大量短保类商品,又无法及时收货,干扰了公司配送业务,且频繁取消订单,使商品库存被锁定后更为临近保质期,损害其他正常消费者享受商品折扣价格的机会。另外,其只是限制了小王该账号的个别品类商品购买权限,并不会影响小王出于日常消费目的的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自愿注册某线上超市账号,其与某线上超市订立的《用户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据协议约定,某线上超市只允许每位用户注册使用一个平台账号,如有证据证明存在注册或使用多个平台账号的情形,某线上超市有权对相应的账号采取限制措施。小王注册或使用多个账号,该行为违反了上述协议。某线上超市据此对小王的账号采取部分限制措施符合双方约定,并无过错,亦未侵害小王的合法权益。另外,某线上超市对小王的平台账号仅作部分限制,并不影响小王购买大部分商品,该限制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并无不当。因此,某线上超市对小王账号中部分商品的下单功能进行限制符合双方合同约定,不存在过错,不构成对小王的侵权,故对小王要求某线上超市恢复正常下单功能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许多消费者喜欢在线上购物时“薅羊毛”,研究各种购物攻略等,但是在享受各种福利和优惠的同时,消费者也要遵守线上平台的规范,以免因为违反服务协议而受到平台的限制。